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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产权人有三代共三人,其中老人过世不久。老人其他子女要来分财产,告或不告有时效吗?

产权人有三代共三人,其中老人过世不久。老人其他子女要来分财产,告或不告有时效吗? 房产证上分别有老人,老人一女儿,老人一孙子的名字。以前是考虑老人有住就把名字加进去了。但是现在由于老人过世不久,其他老人子女前来索要财产,要告此母子。那么就是老人的份额为三分之一,作为遗产由他的子女均分对吧?那么母子俩如果官司败诉,那双方律师费用都由败诉一方支付?还是原告被告双方各自支付? 

    另外,这种案子有没有有效期限,比如在哪个结点,过多久之后不能再告这样?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ishui……(上海)
提问时间:2011-11-09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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