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圆通快递途中,包裹内的产品丢失,如何提出索赔
圆通快递途中,包裹内的产品丢失,如何提出索赔 律师您好,我在10月23日通过圆通快递从大连发往上海一件包裹,里面有5件产品,当时没有保价,也没有标出里面的货物明细。因为是要供应商船上,所以上海方面接到货的时候没有开包,直接就签收了。直到11月7日送到船上的时候才将包裹打开,发现里面少了一件产品,货值是1330.3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8450元。我们在发货的时候包裹重量是13.92kg,而实际上在送到船上的时候变成了6.9kg。
我们与圆通沟通的过程中,圆通方面一再声称由于接货方已经签收,并且时间过了这么久,所以不能提供任何赔偿。
在这种情况,是否圆通就有理由不支付任何赔偿?如果我们提出要求圆通进行赔偿的话,应该通过何种手段进行投诉?
期待您的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oguro(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1-11-09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