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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民事纠份,派出所判15天拘留,荒唐执法

民事纠份,派出所判15天拘留,荒唐执法 事情回放:本人父母在家乡开了个杂货铺。前几天,有一母女前来买东西,一共三百多块的样子。当时只有妈妈一个人在看店,据她讲述,这母女俩一直不停讲价,最后终于辛苦把价钱讲好,把东西都装好。然后那对母女就去买别的,等别的都买齐后再来付款提货(我们那都是这样的,顾客都是买完东西后不付款,货都直接放店里。因为我们的门面可以寄存货,不然他们买别的东西时还得到处提),那母女俩回来时,说我们饮料卖贵了,要求少钱(这里重点说一下:虽然货款有三百多,但是饮料就占了一百多,饮料是那种大瓶雪碧,一提12瓶的那种,雪碧比超市贵了5块一提,他们母女少钱,但少钱时狮子大开口,要少四五十,如果不少的话,就不要货了。这里,以最贱的眼光来鄙视这对母女。我妈的杂货铺里,卖的都是些日常东西,如一些调料,干菜,鸡蛋什么的,因为大超市的冲击,加上卖这些杂货的,一个小市场就有十多家,还不算外面门店的。这些大行大市的东西,利润空间,大家可以想像,再加上他们不停的讨价还价.....)所以我妈妈当然不同意了,本来没赚钱,要少那多肯定不行,但辛苦为他们忙活一阵,也不能说不要就不要。于是开始争执。争执中,就动手了。对方母女二人,我妈这边一人。那对母女,母亲和我妈年龄差不多,女儿20多岁,他们仗着人多先出手(这一点,我问我妈时,她是这样回答的。我信,我妈一个快50岁的人,一辈子从不惹事生非,安安份份的做着30多年如一日的小生意),我妈被他们打几耳光并砸了摊子,对方母亲的大拇指有骨折。当时,边上就有人报了警,派出所的人来后,就取证什么的.....后面发生的事,已不重要,现地看派出所的处理结果
    派出所的结果是:双方各赔负对方的医药费及东西损失什么的。综合结果下来,我家还要倒赔人家的医药费,因为协商不同,派出所的人说,先把双方各拘留15天,再来决定下一步。目前,派出所的人把我姐姐抓走了。
    咱们分析这结果:1:首先,动手的时候,他们两人对我母亲一人,以多欺少,以年轻欺负年老,这个怎么说 2:对方拇指骨折,可能是我妈弄的,也可能是自己碰到了货架什么的,有弄清楚没?   3:我妈妈面对他们出手,这算正当防卫不,造成对方拇指骨折(就算是我妈妈弄的),这算防卫过当不 ?  4:派出所调节不成,要把双方名拘留15天,有什么证据吗?
  如此执法令人心寒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aiziy……(湖北-咸宁)
提问时间:2009-11-04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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