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一人死亡,一人重伤,最后判决,只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30000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可以另行起诉索赔
调解可以,但判决只支持物质损失。。。。。。
也就是没有死赔金等项目。。。。。。。。。
具体可当面咨询本律师,以进一步分析,确定全面的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