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出生孩子的抚养问题
以上律师解答的很充分
父亲已经去世,出世后孩子的抚养权当然归母亲。从法律上,女方有流产的自由。但孩子都9个月了,这个时候做引产手术,一个对自己的身体不好,还有是否也太不人道了。女方的想法估计是怕自己以后生活没有保障,还有年轻不想带着个孩子守寡,你们应该好好协商,我不相信一个马上要做母亲的女人心真能那么狠,真是的话那也太冷酷了。
从法律上讲,女方享有终止妊娠的权利,但是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男方去世,未出生的孩子,将是男方家庭的感情寄托,女方终止妊娠,也对南方家庭的情感是一种伤害!本律师认为,你们最好协商解决,给女方一定的经济支持,让你家有孩子作为今后的希望,其实是两全齐美的事
从法律上讲,女方享有终止妊娠的权利.如果生下来,女方有抚养权。孩子给你们,属于收养关系。建议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