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广东的、她是湖北的。结婚是在我老家登记的、她户口没迁过来
可以在她户籍所在地登记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不一定,看看你们在深圳居住多久
1、也可以在她户籍所在地登记离婚;
2、离婚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协议离婚的,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亲自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
起诉离婚的,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在深圳要是有居住证的话,可在深圳诉讼离婚。
你好!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回户籍地任何一方办理,如双方有在深圳居住满一年以上并持有居住证明可在深圳通过诉讼办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