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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二姐在2014年8月份在工地因意外事故身亡,遗留下一儿一女
我二姐在2014年8月份在工地因意外事故身亡,遗留下一儿一女 我二姐在2014年8月份在工地因意外事故身亡,遗留下一儿一女,得赔偿金90万人民币,除我父母继承15万元外,其余都在我二姐夫名下,现在我二姐夫又再婚,现在的老婆又怀孕了,我们提出把钱和房子过在两个孩子名下,而我二姐夫和他现在的老婆不同意,说她的孩子也有继承权,说我们家人无权干涉,还有一点是那个女人还另外带了两个孩子来,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她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西-宜春)
提问时间:2016-05-02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