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专业律师帮帮我吧!我被别人黑了
专业律师帮帮我吧!我被别人黑了 大家好!2000年乙方(我,承租人)在一个人手中花2.2万元转包了甲方(一单位,出租方)的临街门头房,自己一直经营,和单位的租赁关系也一直很好。每年的10月1号集体签合同交房租,这房子现在的转让(转让承租权)价格在4-5万,今年的生意不好做,4月份我把这房子转租(和转让不一样)给丙方(次承租人),签订合同一年,丙方以其女朋友的名字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不过我一直不知道用的他女朋友的名字,直到现在出现了纠纷才刚刚知道)4月份至10月这七个月来,甲方明知承租房在转租的情况下一直没有提出异议,(甲方每月会到门头房收电费检查安全等,),可是十月份却以我违反合同(转租)为由,不再与我签订承租合同,(这里面有个很重要的情况,就是工商局因为承租合同与工商营业执照的名字不一致罚了单位),现在单位就以次承租人女朋友的名字签订了承租合同,现在我成了和这房子没有法律关系的人了。
次承租人明知道这房屋的承租权价值4-5万,可是由于这次单位的要求,次承租人以自己能签承租合同为由,只给出价5千元
请问,我怎么保障我的权益,怎么挽回我的损失(其中我转包上家的时候2.2万加这些年来的增值部分,约计5万元)
现在该房屋的承租权已以1.6万元转让给了次承租人,但是该房屋原先我的广告牌.和卷帘门(广告牌和卷帘门当时的施工安装的人员可以证明是我花钱制作安装的)还没有达成协议
请问,我能不能主张我对该房屋广告牌.卷帘门的所有权,在法律上我能不能得到支持,《物权法》里怎么规定附属物的?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喊啥都行(山东)
提问时间:2009-11-03 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