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赔偿精神损失

赔偿精神损失 我是深圳市一名电力行业监理,2011年10月26日深圳市供电局安全督查大队到我所监理的工地检查工作,期间现场陪同其一行三人对现场进行了检查,并详细回答了所提问的问题,结果在2011年10月31日下午由广东电网深圳供电局发出的深供电安【2011】77号文内竟明确指出现场监理缺失不在施工现场,针对这一情况,如果打官司我能否胜出和赔偿到精神损失费和名誉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xB9125(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11-08 12:2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