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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发表在报纸上的文章,报社今年将文章制作在工艺品上,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付费?是该要求报社付?还是
07年发表在报纸上的文章,报社今年将文章制作在工艺品上,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付费?是该要求报社付?还是 如题,请告之,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opech……(北京)
提问时间:2011-11-07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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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依然有版权,你可以向制作工艺品的单位要。
追问:非常感谢朱律师,请问我能要多少钱的费用?比如,按每件有我文章的工艺品的百分点来要?还是一次性要完?
回答:这由你们协商确定。没有明确的计算方式的。
如果起诉到法院,是按照利润的百分比计算的,至于百分比多少,我不清楚。
追问:很感谢您的回答。。。如果需要起诉,我会联系您的。。不过您在合肥,我在北京,可以么?
回答:不客气,你还是在北京找吧,会增加差旅费的。谢谢你的信任。
追问:那可真是太感谢您了。。。您这么热心又厚道的律师,一定会有好运的。感谢,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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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没有经过你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用于营利目的的展示,应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索要赔偿.可以直接电话详谈.
追问:谢谢牛律师,对方还没有真正开始制作,我只是提前得到消息了,想替自己维权,但是又不懂。。
回答:你应提早搜集对方用于营利目的的展示证据为好,需要律师代理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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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制作单位主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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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能确定你享有著作权可以要求使用方支付使用费用。
2、报社发表后,你作为著作权人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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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依然有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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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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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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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对文章仍然享有著作权,对方使用你的文章,应当取得你的许可,并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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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