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三个多月,老公提出要和我离婚,请问这受法律保护吗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您好,您有选择离婚或者不离婚的权利。男方在此期间是不能提出离婚的。
你可以拒绝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