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司法部省人大颁发的法律法规对法院有无约束力?
司法部省人大颁发的法律法规对法院有无约束力? 2000年,司法部颁布了《鉴定人管理办法》,2002年司法部省人大颁发了《司法鉴定通则》《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鉴定人必须持省司法厅颁发的两证上岗面向社会服务。在上述法令没有废止前对法院有无约束力。
2004某县法院李某只有县级人事局颁发的初级职称,他以鉴定人身份面向社会做伤残鉴定,社会质疑李某不具备鉴定人资格。而法院回答说“我们认为他又鉴定人资格”。那就是说:司法部省人大颁发的法律法规对法院无约束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zm694……(湖北-十堰)
提问时间:2011-11-07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