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一宗关于轻伤的案子
一宗关于轻伤的案子 去年年底(大年28),一邻居带着儿子上门讨债,期间与我父亲发生肢体冲突,造成我父亲左手小指裂开而不能伸直(时候司法鉴定为轻伤),我弟轻微伤。对方母亲轻微伤。对方来了十几人但并未动手。过后经过镇司法所调解失败,原因是我方怀疑镇司法所被收买,庭审记录严重偏离事实(有庭审记录复印件):1.令我方无法接受的是他们将我父亲的伤推到对方十几个人身上,说我父亲的伤是糊涂伤,无法查实。2.对方在多方劝说后,方同意赔偿我父亲1千多元,当天我方并未同意,第二天我父亲想就此算了,就到镇司法所准备签字,当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打电话让对方拿钱来时,对方称他昨天在调解协议上的签字无效,让我们去法院告!与此同时,我们得到消息对方母子开车去了广东。请问就此事我们应该如何办?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qlhl(湖南-邵阳)
提问时间:2011-11-07 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