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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被害人家属起诉事发地点

被害人家属起诉事发地点 被害人杨在一个歌厅消费,阻止两陌生人打架而致死,凶手死刑复核期间,赔偿2万安葬费,被害人家属含辛茹苦养育的孩子费用及养老也没有找到方向,再说事发地点在发生事情时,没有劝阻事情的发展,没有协助送往伤者到医院,没有拨打110,120等,被害人家属觉得事发地点有责任,现在需要了解的是事发地点的责任及法律对赔偿金额的规定?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杨尔尔(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1-11-07 10:4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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