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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

争吵然后打架用刀把一个人砍伤

争吵然后打架用刀把一个人砍伤 邻居一个人把我母亲打伤 造成骨折 邻居说他可能精神不是很正常  但是他生活完全能自理(一个人住) 报案到派出所 派出所只是做了个笔录 也不抓人 说白了就是不管  回家以后由于气愤 我和弟弟找他评理 他态度很嚣张 于是三言两语不和打起来 (他先动的手)我拿了凳子照着他脑袋给了一下   弟弟用菜刀(家里带的)在他脑袋砍了几下
后来妈妈报案了  我们去所里做了笔录 按了手印  那小子去医院缝了几针没大问题  他家里人也来了 同意私了。派出所让我们双方签署一个协议就行了。
我想问的是  我和弟弟的笔录签字和手印  是不是就是所谓的案底了?对以后有影响吗,我怎么知道派出所给我们留案底了,可以直接问他们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ubaos……(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09-11-02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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