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费可否用来还村集体债务
答:专款专用,不得挪着他用,更不得用于偿还债务。贪污、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不合理。使用拆迁补偿款应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且应发放到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
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
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
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
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
用情况的监督。
综上,此款只能专款专用。
征地补偿款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