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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追讨物业费的诉讼时效

追讨物业费的诉讼时效 06年开始我公司入住一楼盘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与大部分业主签订了物业协议,每年年底都会在一楼大厅、电梯口和各主干道出入口等显眼位置张贴催缴公告,今年年底我公司即将推出该大厦,但是仍有一部分业主欠费,且金额较大。
请问律师,当我公司针对业主一户一户起诉时,06-09每一年的催缴公告照片可以作为延续诉讼时效的证明吗?因为每一户门口贴的催缴通知书已经找不全了,所以大厅里贴的公告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uckyb……(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1-11-06 19:1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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