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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对方如果有人受伤,我需要负责任么?

对方如果有人受伤,我需要负责任么? 我被四五个人群殴,我还手打了2个人,一人在头部左侧一击摆拳,另一人头部左侧三击勾拳。后又上来2-3人把我抱住打倒,短暂昏迷。(我被打的眼眶骨折)之后打人者逃跑,(打人者是上门打人,先动手,有准备,有胶皮棍,小斧头,小斧头没打上)之后听知情者透露我还击的人中有人也被打伤,伤情不知。我在这件事中需要负责吗?我被打成骨折,是追究找人打我的主犯?还是追究打中我要害造成骨折的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yjtw(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6-04-27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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