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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地点,在清泉新村温州商贸城以北第二丁字路口,电动车与前四后八货车同向由北向南行始

事发地点,在清泉新村温州商贸城以北第二丁字路口,电动车与前四后八货车同向由北向南行始 事发地点,在清泉新村温州商贸城以北第二丁字路口,电动车与前四后八货车同向由北向南行始,电动车在东面人行道行始至了字路口人行道中间偏南位置被从机动车道左拐的大车撞到,造成骑电动车者头部受伤死亡。新疆中信司法鉴定结果为:两车相撞,大车时速38,电动车时速17,电动车超标,车重为76公斤,两车刹车制动系统均正常,大车左转向灯正常,两人均不属于酒驾和毒驾。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新疆-石河子)
提问时间:2016-04-27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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