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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法院执行款是这样分配的吗

法院执行款是这样分配的吗 我于某人状告同一债务人,我比他早一年立案,而现在执行款却是他得到多(我得三分之一,他已得到一半了)。问法院,法院称理由有三:第一,他已将债务人的财产保全,有优先权。第二,不是同一法官经办,经管他案子的法官之前不知道还有其他债主。他追来的执行款就给他的当事人了。第三,他得到的执行款没有经过法院的执行款专户,是债务人直接付给他的。(我就不明白了,难道是债务人想给谁就给谁的吗?债主不是他一个人啊!而且给他后不是报到法院的吗?)法官还说这不是拍卖财产后的最终分配,绝对公平的事是没有的。这不是乱套了吗?就算没有先来后到,至少也按比例分配吧。请问律师:难道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吗?期盼您的回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y3970……(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1-11-05 21:5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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