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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村里要求土地承包者经过流转的土地,及98年二轮承包的土地中不是83年原承包地的
农村土地确权。村里要求土地承包者经过流转的土地,及98年二轮承包的土地中不是83年原承包地的 农村土地确权。村里要求土地承包者经过流转的土地,及98年二轮承包的土地中不是83年原承包地的,必须有原承包户签字才承认现承包方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发放土地经菅权证。
如若原承包方不预签字,则土地承包权归原承包方所有。问题是现在的土地由于当地建棚或面归国家土地征占,土地在不断增值。为了土地人们甚至开始大打出手,求助法院。法院不为农民作主,将责任推到村里。几年来村里也一直沒有作出明确的解决方案。此次因为国家要求土地进行确权,村里提出这个要求,想要回的土地原承包方只要不签字就可以回到自己手里,有谁会签字?这不是回归历史吗?回到83年原承包户手里。二十年了,很多原承包户已经不在了,怎么签字?土地又将何去何从?98年的二轮承包又有何意义?98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启不是费纸一张,亳无价值?将国家的规章制度置于何处?98年二轮承包户怎样才能得到保障?国家此次土地确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村里这样做合理吗?究竞谁才会为百姓作主?谁能就以上这些问题给我一个合理的明确的答复?望更多人关注!!切切!!事情发生在大连市普金新区炮台镇某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6-04-26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