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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我是车主,交警认定我为全责。伤者为40多岁女性 发生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我是车主,交警认定我为全责。伤者为40多岁女性 发生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我是车主,交警认定我为全责。伤者为40多岁女性 发生交通事故,我是车主,交警认定我为全责。伤者为40多岁女性。现在二十多天过去,伤者基本康复,唯独面部因擦伤开始有黑色素印记,保险只赔了医药费的一大部分,脸部的后期费用只赔1500元,伤者不同意,要求我单独赔偿脸部不下于一万块的赔偿,之前的费用我垫付了,发票在我手里。但是脸部后续费用我是无力赔偿的。我想问问,我因为是贷款买的车,买了全险,也有不计免赔险,发生的所有费用是否应该保险承担,还有伤者提出的赔偿应该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6-04-26 02:1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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