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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纠纷

离婚财产纠纷 肖律师,您好!我和我老公结婚3年。我的户籍在简阳,他的户籍在南充,我们没有小孩,只有财产纠纷!1:在我们结婚前他贷款买了房,首付了19万左右。房子还没有房产证,没有写上我的名字。2:结婚期间有2年是分居,因为这2年他在南充创业做养殖生意,我在成都上班。因为他做生意资金困难,我资助他,转款给他10万元(有银行流水记录,其中一部分是帮他还房贷),还有2万元是用的我信用卡(取现)。加上其他金额,合计欠我15万左右。3;他在做养殖生意期间,是独自一个人打理,我与他分居两地,我没有牵扯到他的生意,不管生意是亏还是赚,他没有给我钱,都是我在资助他。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外借了款,金额大概有20万欠款。         现在我和他感情破裂,很大原因是因为经济压力。我想拿回我自己的那15万,他自己欠下的外债我也不会替他偿还。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92886044(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6-04-25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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