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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前段时间我妈因田地问题与甲(女约50岁)发生口角
事情是这样的。前段时间我妈因田地问题与甲(女约50岁)发生口角 事情是这样的。前段时间我妈因田地问题与甲(女约50岁)发生口角。然后甲告诉乙(女约50岁)。说我妈说乙坏话,说乙找男人。乙知道后,在4月7号晚。把我妈打伤。(在场有证人)不仅打了。而且还拿尿泼我妈。乙走后。然后我妈去乙家闹。我爸看到晚上8点我妈还没回去。就出去找。找到之后我妈在乙家门口躺着哭。随后我爸报警。派出所来了之后也没有抓人。然后我妈去了龙川县城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三天。于10号出陪。8号晚乙也说被我妈打到了也住院了。于9号出院。住院期间就隔了一个病房。期间双方家属也去对方病房闹。出院之后。我叫乙赔钱,乙反倒叫我赔他钱。还要为他挂红。因调解不成功。10号下午也闹到派出所去了。录了我妈的口供。派出所说他会调查。甲就跟乙说是去年听我妈说他坏话。现在甲也站在乙那边。执意说是我妈说。但是我妈说:没有说。。可以说这事就是甲在挑拨离间的。如果在法律上请问如何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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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广东-河源)
提问时间:2016-04-25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