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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长沙市某商场的员工,是应为上班时间拿了一下手机,要上通报还要罚款1000元

我是长沙市某商场的员工,是应为上班时间拿了一下手机,要上通报还要罚款1000元 我是长沙市某商场的员工,是应为上班时间拿了一下手机,要上通报还要罚款1000元,不然扣厂家的货款,连500元押金也没有退,我觉得罚得不合理,还没罚款的收据,而却员工守则上也没有这一条规定,这是他们口头定的霸王条款,去劳动局投诉会有用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6-04-25 10:5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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