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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赔偿纠纷
土地赔偿纠纷 律师你好,我是村委会的工作人员,现在有一个土地赔偿纠纷的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
2002年,我们村征占了N户农民土地,赔偿标准是有土地合同的600元一亩,没有合同的300元一亩,一次性赔偿。一次性给农户甲2000元。当时并没有与村民签订合同或者协议,但是大家同意的就在付款收据上签名了,当时农户甲也签名并且领走了他的钱。2009年10月农户甲将我们现在的村委会告上了法庭,要求我们赔偿他土地赔偿金且归还土地,拿的证据是上任村主任的写的一张条,上面内容是给农户甲每年补偿多少钱...农户甲原先是村妇女主任兼职副书记,村上两委会内容由他记录,我们查了档案,记录本上并没有记载关于甲的土地赔偿金是每年一付的问题。2002年至2009年七年间甲没有上村提及关于其土地的赔偿问题,我们也是前几天收到法院传票才知道的。甲在上个月到过我们村,要求看当年的付款收据,完了把付款收据抢走了,当时有人再场证明他抢走了付款收据。同他一样被征占土地的村民都没有任何异议。请问律师,我们能胜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zhon……(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09-10-30 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