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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劳务派遣公司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怎么补偿

劳务派遣公司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怎么补偿 我在广州一家企业上班,于2002年5月1日和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该企业于2003年3月将下属员工劳动关系转给了一家劳务派遣公司A,一直到现在,2008年1月1日后,和A劳务派遣签过两次两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间是2012年3月31日。现在用人企业打算在合劳同到期之后把员工劳动关系转给另外一家劳务派遣公司B,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劳务派遣公司A要给我们经济补偿吗?如果没有提前通知怎么处理,找不到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办事人员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ym4673(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11-04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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