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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

信贷员辞职后,贷款质量出了问题,还有责任吗?

信贷员辞职后,贷款质量出了问题,还有责任吗? 本人在银行工作过两年,工作期间作为信贷员放了些贷款,目前已经辞职去了别的单位。
     以前在银行工作期间,原银行单位每个月都会从信贷员的放贷业绩里收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准备金,如果贷款质量不出问题会退给我们,但是这笔钱从头至尾扣划的过程中,我们从未签过任何协议。
     而且,我在辞职的时候,原银行还要求我个人一次性存入6万元的风险准备金,并且签订了协议,如果贷款出现质量问题,我有义务协助银行催收,如果贷款一切正常,那么这6万的风险准备金和前期每个月存入的风险准备金会一并退还给我(所有钱都存在我名下的活期存折里),存折还扣在原银行。
     我总觉得银行这样的做法属于违法,但由于当时辞职仓促,没有办法,签了那分协议,这也是从头至尾唯一签过的一份风险准备金的协议,感觉有点地位不公平。目前,我有一笔贷款质量出了问题,如果银行扣我钱?这样做合理吗?银行是不是从一开始的做法就不合理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skask……(北京)
提问时间:2011-11-03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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