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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聚众携带凶器私闯民宅

聚众携带凶器私闯民宅 昨天两排线的工人来敲门,进来后,说我们偷他们放在外面的线,跟我老公发生口角后,我老公先动手打了他们,他们也还手了。他们跑下楼后,找来5人围攻我老公,还用板砖砸我老公,出于防卫被打伤两人后,不服气,打电话,喊来50人左右,都带着棍棒,跑我家拼命砸门,说要弄死我们。我和我老公把门用沙发顶住,门被砸了3分钟砸坏了,进来的时候,警察来了。被我老公打伤的两人被带去验伤,不构成轻伤!我想问的是,我们双方都要负什么样性质的责任,他们是不是构成刑事犯罪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花文(江苏)
提问时间:2009-10-30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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