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起诉离婚后一方另一方恶意编外债转移财产
起诉离婚后一方另一方恶意编外债转移财产 女方8月15号立案起诉离婚,男方恶意编造外债,私自处分夫妻共同房产,与朋友两人签立借款协议:一份是,8月25号借款,9月4号还,还不上自愿将一处房产抵押。另一份9月4号,9月11号还,还不上用另一处房产做抵押。并保全。而且支使这两人以具不履行还款义务也不履行房屋过户义务于9月18号起诉他。请问怎样才能让法院驳回他们合谋的诉讼请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郭庆鲜(山东-东营)
提问时间:2011-11-03 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