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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办理离婚后又因孩子问题继续住在一起,男方再次提出分开,女方是否可以获得部分财产?

办理离婚后又因孩子问题继续住在一起,男方再次提出分开,女方是否可以获得部分财产? 王某(男)和于某(女)大概七年前因有第三者插足离婚,后因孩子还小,于某与王某继续住在一起,但二人没有办复婚,迄今,女方一直照顾孩子,男方除支付孩子学费外,对孩子没有任何关注,如今,男方再次提出分开,同样是因为对三者,想问一下女方是否有权利要求一些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11650……(山东-威海)
提问时间:2011-11-02 22:28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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