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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案

强奸案 我是强奸案受害者。10月20号检察院批捕,案件已到达法院,请问这个时候还有办法在将案子撤回检察院吗?如果不能,被告家属希望我能写一份证明,在开庭的时候请求法院从轻判决,请问这能对量刑起作用吗?手机短信内容能查出来吗?我很希望能够私了,请问这时候还有办法吗?如果开庭是不是采用不公开开庭审理,我害怕被别人知道,真的没脸见人了,如果能私了,最好不过。请问律师有没有什么办法何高见,敬请指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黑色八月八(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1-11-02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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