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妨碍公务还是暴力执法
妨碍公务还是暴力执法 我的一个亲戚,在单位上班期间,时常被本单位同事侮辱谩骂和骚扰。回家后哭诉给了自己的丈夫。丈夫中午在外和朋友喝酒后去找这个同事理论、并发生争执。这个同事就以本人安全受到威胁为由报警。派出所民警在第一时间赶到后,既没有出示任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仅穿着警服),也没有在现场进行询问和调查,就直接将朋友丈夫带往派出所。朋友丈夫到达派出所后,民警即开始对其进行呵斥。朋友丈夫据理力争,要求派出所应该将当事人双方都带往派出所进行调查,而不能仅带自己一方。民警由此恼羞成怒,一边呵斥其丈夫“你喝了酒在这充蛋个啥”?一边起坐欲向其丈夫身上扑去。其丈夫本能地抬手抵挡民警的来袭,碰到了民警的脸上。据此,该所属地公安局就以其丈夫涉嫌妨碍公务罪,对其丈夫予以刑事拘留。
请问:一、派出所民警不出示证件,仅靠一身警服就可以执法了吗?此时执法,算依法执行公务吗?
二、民警抵达现场后,是否应该先在现场询问?直接带往派出所违法吗?
三、民警明知当事人在醉酒状态,没有对其进行约束性保护措施,对一个醉酒者实施调查询问,符合法律规定吗?由此产生的后果,还要醉酒者承担法律责任吗?
四、公安局据此,以妨碍公务罪刑拘其丈夫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fx216……(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6-04-23 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