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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由于路见不平而引起的纠纷。望您给予指导。谢谢…

由于路见不平而引起的纠纷。望您给予指导。谢谢… 两年前因为看到有个当儿子的喝酒喝醉了打他自己的父亲,三个在旁人看不过去,就发生了肢体冲突,我弟弟只是一个旁观者,最多就是几脚上去吧 。后来被打的人,当时也没怎么着。可以说什么事都没有。事后,民警把他们带到派出所拘留并罚款。但后来过来闹事,听别人说,他自己喝酒骑摩托车撞了,没人赔偿,所以,又把这事向派出所报案,说身上的伤是一个月前被打的 ,要求再赔偿。注:我弟是在出国留学后回国探亲期间发生的这件事,事情处理后继续回国外读书。至今已经两年了。因10月30号派出所新出台什么条例,要把近年来所有的案子都结案,所以我们又被传唤。但我们家人提出要求看当年卷宗,派出所又不予提供。请问这件事情该如何处理?请您帮忙分析一下这个案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ookly(山东-威海)
提问时间:2011-11-02 18:2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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