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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婚前房加配偶名字是否需要缴税??

婚前房加配偶名字是否需要缴税?? 您好  
我是婚前全款买的房  房产证上写着我一个人的名字   
那时候我和妻子还不认识    现在我想把她的名字也加上
于是就去了房产交易中心    到了房管局的产权科要求加名时工作人员拒绝帮我们办理   说是婚前房属于一方私人财产   要加名必须通过买卖程序
于是我们去了一楼大厅通过买卖程序办理  被通知说要缴税  契税国家有规定不用交   但是要交房价估价1%的地税  大约一千多   我们仔细看了交地税的项目   其中个人所得税是这样规定的:夫妻双方仅有一套房且房子买满5年是免税的   我们刚好符合这一规定   可是工作人员却说房子让给妻子一半之后就视为两套房了   所以还是得缴税   我觉得非常不合理  是不是地税局想方设法刮老百姓的钱
我想知道的是:1.婚前房加名一定要通过买卖程序吗? 直接加名字收工本费难道不可以?
              2.如果需要通过交易办理,那工作人员说的让给妻子一半房产就算两套房产的说法合法吗?
              3.不需要交契税,难道还要交地税吗?国家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希望能得到详细答复,多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ndyo……(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1-11-02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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