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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在2013年到博乐开了一个饭馆,2014年饭店重新装修并将其中一间购买下来
我和老公在2013年到博乐开了一个饭馆,2014年饭店重新装修并将其中一间购买下来 我和老公在2013年到博乐开了一个饭馆,2014年饭店重新装修并将其中一间购买下来,为此我俩共同签字先后向银行代了十三万元,并向朋友借了四万五的高利贷,半年后老公与另外一女子好上了,2015年7月份他俩悄悄去了外地,至今未归,欠的债也不还,孩子也不管,我一个人也没有能力偿还,现在我该怎么办?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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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新疆-博尔塔拉)
提问时间:2016-04-22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