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关于签订拆迁协议后的诉讼
关于签订拆迁协议后的诉讼 我是一名拆迁户,2007年9月与政府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拿到了相应的拆迁补偿款,以及安置住房,由于拆迁造成了我们城市的物价、房价飞涨,政府近两年对区内很多地方进行了拆迁,与我们环境相似的地方,拿到的拆迁条件都比我们当初拆迁时要优越的多,所以有很多老邻居开始了上访,希望多拿到一些补偿款,去了很多政府职能部门,人家都说不管,近期,大家集体请了律师,希望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律师提出要每家交10000块钱的律师,然后由他代理诉讼,参加诉讼的大概有100家,也就是说要交100万的律师费,对于这场官司,我们都心存疑虑,律师说起诉的是拆迁办,等于就是民告官,大家也知道现在的形式,官官相护,明天就要交钱了,大家对这场官司都担心,现提出以下几个问题请高手解答:
1.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被拆迁人反悔,可以进行法律诉讼吗?
法院在受理此方面的诉讼的受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2.律师费的取费原则,简单来打场官司需要交哪些钱,100万算多吗?
3.如何辨别律师的真伪?
4.现在大家最担心的问题就是在律师收取了每家10000块钱后,再提出要钱的话,我们怎么办?就怕是无休止的要钱,像无底洞一样,毕竟每家攒钱都不容易,如何能限制律师的收费?
5.象我们现在的这种情况,在签订拆迁协议两年以后才提出诉讼,而且是民告官,赢得概率大概有多少?
谢谢大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inama……(天津-塘沽区)
提问时间:2009-10-29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