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犯罪嫌疑人逃匿,公安机关不予网上追逃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逃匿,公安机关不予网上追逃怎么办? 本人于2010年7月被人打伤,经鉴定为轻伤9级。犯罪嫌疑人逃匿,案件迟迟得不到解决,公安机关不予网上追逃,致使案件中止审理。
原告 苏航 户籍吉林省公主岭市 ; 被告 王冰冰 户籍松原市王府站镇 , 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之后逃匿。其家属未与我方达成调解。原告要求追究其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案件在2010年11月10日已经起诉到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立案地为吉林省四平市 吉林师范大学公安分局。
希望您给我一些建议,如何能将此事妥善解决。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hatis……(吉林-四平)
提问时间:2011-11-02 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