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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你好,我想问我在给别人做保姆期间,在骑自行车接孩子放学的路上,为了保障孩子的安全(当时情况紧急,下车很急),我的腿右腿半月板受伤,当时只是有点疼没在意,过了一月,退越来越疼,很严重,于是和雇主说了腿的情况,他就带我去做了磁共振,结果是右腿膝关节内侧半月板损伤,于是我提出不干了,他又让我坚持了一个多月,我才离开他家。到现在五个月了,腿还没好,干不了活。请问在这件事中我又没有责任,我应不应该得到赔偿?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em3987(北京)
提问时间:2011-11-02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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