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律师帮我解解这道案例分析题吧,谢谢
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共犯 我的补充: 2011-11-01 16:31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实施的危险方法会危害公共安全,会发生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的严 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实践中这种案件除少数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持希望态度,由直接故意构成外,大多持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
我的补充: 2011-11-01 16:32甲明知乙没有驾驶执照,且不会开车,仍然同意乙自己开车,属于放任的态度,间接故意满足犯罪的主观要件,其他在客观要求等方面均满足犯罪要件,因此涉嫌刑事犯罪。
你好,不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甲的主观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不构成共同犯罪,因为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
不构成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