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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

挪用资金

挪用资金 我是一家国有改制企业的主管会计,我和财务经理同时保管公司的小金库,小金库的使用由老板控制,由于对公司的工作安排存在意义辞职了,走的时候我把小金库中存在我个人名下的存折没有交出去,但是我写了借条给公司,承认这笔钱是借的。过了半年时间,公司把我的借条和举报材料交到了经侦大队,说我挪用资金。经侦队的也打电话过来要我去说明情况。有两个问题:一是我把钱还给公司还会不会起诉。二是要是不去公安机关会不会网上追逃。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lk860……(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11-01 14:36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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