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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遇车祸总医药费46万余,评为2级伤残,最终还是去逝,法院2审

我母亲遇车祸总医药费46万余,评为2级伤残,最终还是去逝,法院2审 我母亲遇车祸总医药费46万余,评为2级伤残,最终还是去逝,法院2审,判车方付90余万,车方总共约付十万,我去交警大队要求立案,交警大队说的医药费及陪偿款不是个人财产,请问医药费及陪偿款属于个人直接接财产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6-04-21 17:5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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