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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10月25号在渝北区加州财信国际转租了一个麻将馆,当时转让费是两万八
我是去年10月25号在渝北区加州财信国际转租了一个麻将馆,当时转让费是两万八 我是去年10月25号在渝北区加州财信国际转租了一个麻将馆,当时转让费是两万八,转让的合同上面也有清清楚楚的写到,以后此麻将馆的转让权由我自行处理,现在麻将馆还有十几天到期了,房东老板回来收房子,说当时和转让给我的那个人签订合同中规定了此门面不得转租或转让,而我承接此门面的时候,转让人从未告知过我这一事件,还有就是当时和该门面签订租赁合同的也不是把门面转让给我的这个人,而是他的一个合伙人,但他们和房东的合同上并没有这个人的名字,我想问一下各位律师,我可以找他要求还还转让费吗,我也愿意出这半年的房租费,要求转让人还我一万五的转让费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6-04-21 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