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雇佣关系死亡赔偿
雇佣关系死亡赔偿 我父亲受雇一家冶炼厂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为是新开的工厂,还没有正式从事冶炼工作,只做了几天清理道路,卫生等工作。在厂方开炉点火那天厂方有安排庆祝开工宴,当晚我父亲有被安排夜班,因身体不适没有去开工(有饮酒),次日清晨6点左右我父亲胃大出血昏迷,期间工友及厂方负责人都有发现,厂方没有拨打120也没有送医院救治,直接送汽车站让我父亲自行回家(工厂距离医院一个半小时车程,厂方有车),在我母亲的恳求下,中午十二点才将我父亲送到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死因是酒精肝硬化,胃大出血窒息而亡)。如何行使赔偿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ongch……(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1-11-01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