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后伤者出院将我垫付的押金及医院单据拿走
交通事故后伤者出院将我垫付的押金及医院单据拿走 我的汽车与一电瓶车发生碰撞,骑车人受伤,我已垫付了5000医药费,保险公司从交强险支付了10000押金,最后伤者出院后总共消费9600左右,将我的押金退走了并将发票等单据拿走,称要我再付10000元才把单据给我,伤者拒绝提供误工证明等等,伤者属于轻伤。现在保险公司也不负责,认定书伤者拒签,事故科已将车放还给我,后期我还能找保险公司挽回一些损失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yh88(海南-三亚)
提问时间:2016-04-21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