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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乘客在机动车道开右车门时候刮倒电动车致人受伤

乘客在机动车道开右车门时候刮倒电动车致人受伤 2016年4月20日早上,我打的上班,我坐在后排右边,出租车在靠近站台处停车有一会儿了,我付完钱后,看到站台旁没有行人等车,于是我就打开了右边车门,在车门打开的1-3秒之后,一辆电动车骑过来正好碰到打开的车门上,电动车主倒地受伤,(下车时司机没有提示我开车门要注意后面有没有人),我拨打了120和110,但是120先到,于是我就跟随120直接到医院照看伤者了,请问我需要承担多大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zy122……(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6-04-21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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