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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能从法律的角度状告政府吗
这个问题能从法律的角度状告政府吗 大家好,我现在有个问题想请教大家下,希望大家帮帮我,一个苦命的人。
事情这样的,我是一个地方的领导,当地县委、政府出台一个考核办法,专门来考核干部的工作成绩。主要是采取民主测评方式进行,共有两种表:
一是绩效考核:绩效考核计分方法。总分为100分。考核时,由参评人员打分。领导干部在民主测评中绩效考核分值在90分上的可评定为“优秀”;绩效考核分值在70-89分的可评定为“称职”;绩效考核分值在60-69分的可评定为“基本称职”;绩效考核分值在59分以下的评定为“不称职”。计算公式为:本单位(部门)实际收回的有效测评表分值相加之和÷实际收回的有效表数×60%+县处级领导测评有效表分值之和÷实际收回有效表数×10%+县直部门正职领导测评有效表分值之和÷实际收回有效表数×15%+乡镇党政正职领导测评有效表分值之和÷实际收回有效表数×15%=被测评对象所得测评分。乡镇人大主席和副科级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测评分为本单位(部门)干部职工测评分值相加之和÷实际收回的有效表数×100%。
1、绩效考核所占分值为:县委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的主要领导和分管联系该单位的县处级领导测评分占10%;
2、县直部门正职领导测评分占15%;
3、乡镇党政领导正职测评分占15%;
4、本单位(部门)干部职工测评分占60%;(参加人员59人)
此项考核该同志得到83分。离优秀7分,属于称职
二、公信力测评。实行百分比制满分是100%。综合评价满意率低于40%或其中一个类别评价要点不满意率高于90%的,确定 “不称职”干部。考核时,由参评人员采取选项方法进行。分三种档次“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进行打勾。参加人员本单位(部门)干部职工;(参加人员56人)。
此项考核中,参加考核人数是56人,其中满意得到23票,占39%;,比较满意得到19票,占32%,不满意17票,占29%。组织上就以县委、政府文件上规定,满意率低于40%,实现干部就地免职。
请大家帮我看这个结果,能服众吗。并且结果出来后,没有通知本人情况,就一个文件就免掉。现在我在社会上,家庭里面要承受多少压力,我的自尊受到了严重的伤害。请大家发表高见帮帮我这个无辜的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sw612……(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09-10-28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