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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合伙人也是公司的法人,2014年开始退出公司所有经营管理,其爱人是公司业务

前合伙人也是公司的法人,2014年开始退出公司所有经营管理,其爱人是公司业务 前合伙人也是公司的法人,2014年开始退出公司所有经营管理,其爱人是公司业务,公司主要业务基本是她跑来的。2014年开始法人退出由另一个股东接管公司并答应拿出20%股份给其爱人继续在公司工作。其爱人业务提成正常发放。2014接手公司始公司账面金额50万相当于是借用两人之前在公司里的钱继续运转,截止到2016年初这笔款项还清原法人。并交给对方5万元公司转让费。期间由于一直欠款未还清所一直都未变更法人,现在打算做变更,原法人方不配合,有意想要要回公司经营权。2013年底法人退出时候所有的都是口头协议,并无合同,但是还清欠款跟转让费都是实际发生了的,有收款签字。(原法人退出后转投资其他行业亏了,现在想干回原先行业,他爱人是业务,能给些扶植)我们应该怎么做?请指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6-04-20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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