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律师:你好!现我有一合同纠纷咨询。
律师:你好!现我有一合同纠纷咨询。 本人在2006年9月与某商场签订了一份商场合作经营合同书,租期为两年,经营合同书中注明另附补充协议一份 ,补充条款共5款,其中1-4款为电脑打印,笫5款为手写体(其它约定:合同期调整为六年,每两年递增5%,双方不得违约), (此合同书及补充协议为对方提供).双方合作经营至2009年6月,现商场提出要装修整改,要求我撤出场地,终止协议,我方以合同没有到期为由要求赔偿,对方现不承认这份补充协议,理由是与我签合同的当事人现已辞职, 新来的招商部经理找不到这份补充协议为由,拒绝履行补充协议,对方还到派出所报案说我伪造公章,我也去派出所说明了当时签订协议的情况并做了笔录(表明了合同书及补充协议为同一公章, 并且在双方签订协议时,我还要求原招商部经理在补充协议书公章处上签名)。现对方在我方不知情的情况下, 强行撬开店铺及办公室,搬走所有的物品, (有录像及派出所出警为证), 还撬开我办公桌,使我方存放在办公桌内的合同原件丢失。后对方又改囗说补充协议中的第5款当时给我时是空白的,说是我后填写的,又要提出对手写体文字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现对方不愿意提供补充协议,我又拿不出补充协议原件让他鉴定,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才能让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起诉至法院的话我能打赢这场官司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zx121……()
提问时间:2009-10-28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