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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宅基地分配方案不服,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农村宅基地分配方案不服,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在宅基地分配时,应增加一人份额。现该独生子女所在村民组不落实这一规定,当事人能否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直接判令该村民组在分配宅基地时给予该户村民家庭增加一人份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林中大老虎(安徽)
提问时间:2011-10-31 10:4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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